環保新聞
發佈日期:
5/8/2025
類別:毒化物
資料來源:
環境部新聞專區_114.5.8
顧食安、護健康、保安全-接軌國際增列全氟及多氟烷基物質-加嚴管理壬基酚及壬基酚聚乙氧基醇-配合船舶防污系統公約列管環丁烴
新聞重點摘錄如下:
- 修正法規與生效時間
環境部公告修正「列管毒性化學物質及其運作管理事項」及「列管關注化學物質及其運作管理事項」,新增多項物質列管,114年6月1日生效。
- 新增列管物質
- PFOS、PFOA 及其鹽類與相關化合物
- 壬基酚(NP)及壬基酚聚乙氧基醇(NPEO)
- 環丁烴
- PFOS / PFOA 管制重點
屬於 PFAS 類物質,具環境持久性與生物累積性,可能經食物鏈危害人體與生態;已納入《斯德哥爾摩公約》附件 A(消除)與附件 B(限制)。
本次新增 5 種 PFOS、352 種 PFOA 相關化合物,並依公約限制其使用用途。
- NP / NPEO 管制強化
具內分泌干擾特性,影響人體健康與幼童發育,且對水生生物及生態環境具不良影響。
參考歐盟規範,調整管制濃度為 0.1%,限制用於清潔劑及其他具環境風險用途,並配合《廢棄物清理法》禁止含 NP/NPEO 清潔劑輸入。
- 環丁烴列管內容
因具生物濃縮性與明確毒理特性,列為關注化學物質,全濃度管制,並禁止用於製造防污漆、防污系統及殺生物劑。
- 緩衝與配套措施
既有運作業者提供 1.5–2 年緩衝期,並鼓勵尋找替代物質,以降低對環境與國民健康之影響。
-新聞連結:https://enews.moenv.gov.tw/Page/3B3C62C78849F32F/24e7a2fc-a6a3-4863-a534-7ce128422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