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新聞
發佈日期:
10/20/2023
類別:廢棄物
資料來源:
環境部新聞專區_112.10.20
推動資源循環零廢棄,發展可燃廢棄資源燃料化
新聞重點摘錄如下:
- 政策背景:循環署因應外界關切可燃廢棄物燃料化(SRF),說明我國係參考歐盟、日本作法,建立完整 SRF 管理制度與標準,以推動資源循環與減碳。
- 政策定位:SRF 屬「臺灣2050淨零排放路徑及策略」中關鍵戰略8「資源循環零廢棄」之「能源回收」階段措施。
- SRF定義與效益:
- 由非有害、具能源價值之廢棄資源製成。
- 可替代燃煤、降低焚化負擔,兼顧減碳與資源循環。
- 制度與規範建置:
- 自 108 年推動可燃廢棄資源燃料化。
- 109 年訂定「固體再生燃料製造技術指引與品質規範」,涵蓋料源、製程、品質、使用設施與污染防制,並設有 SRF 品質標準。
- SRF 製造廠須依品質規範提送清理計畫書,作為審查與後續查核依據。
- 管理強化作為:
- 112 年要求 SRF 製造廠設置分選、破碎、混拌等必要設備。
- 與地方政府完成 66 場次製造端與使用端查核輔導,強化品質、流向與污染控制管理。
- 廢塑膠管理澄清:
- 廢塑膠輸入須為單一材質、單一型態,用途限於塑膠原料或成品製造,不得作能源利用。
- SRF 發電與空污管制:
- SRF 發電設施須符合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及電力設施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並受戴奧辛與重金屬管制。
- 跨部會法規整合:
- 112 年 7 月預告修正燃料混燒比例、燃料成分及鍋爐排放標準等 3 項草案,預計年底前完成公告,補強 SRF 使用端空污管理。
- 園區與環評說明:
- 彰濱工業區與桃園科技工業園區均已通過環評並設有污染總量管制。
- 桃園市核准電廠進駐時,要求符合空污排放標準,且不得設置廢棄物處理或再利用機構。
- 主管機關立場:循環署強調將持續依法查核,確保 SRF 推動兼顧資源循環、空污管制與民眾健康。
-新聞連結:https://enews.moenv.gov.tw/Page/3B3C62C78849F32F/6ef705d4-4b95-4e88-95b3-aa5da6d07e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