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再生產業競爭力提升計畫
計畫輔導資源
一、前言
經濟部產業發產署為協助產業順應循環經濟及淨零碳排趨勢、發展高附加價值廢棄物循環、促進及推動低碳二次物料應用,特委託(財)台灣綠色生產力基金會執行「資源再生產業競爭力提升計畫」,提供「廢棄資源再利用或高值化應用」、「二次物料應用」及「導入循環經濟指引或國際標準」等三項輔導資源;另以資源再生產業為對象,提供「建立二次物料產品碳足跡」及「低碳轉型」二項輔導資源,期透過前述各項輔導,從不同面向及產業需求切入,協助產業提升綠色競爭力,歡迎廠商踴躍申請。
二、輔導內容及對象
(一)廢棄資源再利用或高值化應用輔導📌
- 輔導對象:已依法辦理工廠登記之製造業,且3年內未曾接受政府資源提供同類型輔導。
- 輔導內容:協助導入永續循環方案,透過樣品測試確認推動可行性,並視輔導對象需求媒合技術夥伴,促進建立循環供應鏈,創造新經濟價值及循環機制。
- 輔導流程:
確認輔導需求➭ 廢棄物再利用或高值化輔導➭ 輔導建議方案及媒合 - 赴廠召開啟始會議
- 溝通確認再利用或高值化方向及推動需求項目
- 採樣廢棄物或其再利用產品,驗證成分特性其潛力產品規格
- 提供廢棄物再利用輔導建議報告
- 視輔導廠需求,協助媒合再利用業者
- 名額限制:2廠。
- 遴選原則:申請期限內報名廠商超過額定家數時,將依下列原則及權重遴選輔導廠商:
(1)廢棄資源再利用或高值化應用需求性(未資源化量大或既有採低階再利用者優先)(35%)。
(2)廢棄資源再利用或高值化應用潛力(35%)。
(3)公司規模及代表性(30%)。
(二)二次應用輔導📌
- 輔導對象:已依法辦理工廠登記之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汽車、機車、自行車及其零件製造業,以及使用化學品或以化學品為原料之製造業。
- 輔導內容:媒合再利用機構或處理機構供應鋁塑複合材再生塑料、太陽能光電板再生玻璃及再生化學品,透過替代原料測試,評估二次物料應用可行性及其經濟效益與減碳效益,以拓展循環材料使用。
- 輔導流程:
確認輔導需求➭ 媒合供料➭ 替代原料測試➭ 替代效益評估 - 赴廠召開啟始會議
- 溝通確認需求及後續輔導重點
- 依廠商所提源料規格媒合二次物料產出機構供料
- 二次物料品質檢測
- 廠商進行源料替代測試
- 比較產品品質差異
- 提供替代原料應用可行性評估報告
- 計算替代原料之經濟效益及減碳效益
- 名額限制:鋁塑複合材再生塑料、太陽能光電板再生玻璃及再生化學品等3項應用輔導各1廠。
- 遴選原則:申請期限內報名廠商超過額定家數時,將依下列原則及權重遴選輔導廠商:
(1)替代原料為國內既有資源化產品(30%)。
(2)屬隔音建材原料替代、車用塑膠原料替代、主要產品製程化學品原料替代(30%)。
(3)二次物料之替代原料使用量大(20%)。
(4)自廠測試能力(具測試產線優先)(20%)。
(三)導入循環經濟指引或國際標準輔導📌
- 輔導對象:已依法辦理工廠登記之製造業,並具備永續作為或循環方案,且3年內未曾接受政府資源提供同類型輔導。
- 輔導內容:依循環經濟國際指引或標準(如BS8001/ISO59000系列、UL 2799、UL 2809等),協助輔導對象評估循環方案成熟度及完整性;另視輔導對象需求,必要時協助參與第三方查證。
- 輔導流程:起始會議➭概念導入➭現況分析/方案評估➭推動規劃➭文件製作➭外部查核
- 名額限制:2廠。
- 遴選原則:申請期限內報名廠商超過額定家數時,將依下列原則及權重遴選輔導廠商:
(1)循環經濟推動成熟度(30%)。
(2)配合執行能力(具第三方查證意願優先)(30%)。
(3)與國際供應鏈廠商高度關聯者(30%)。
(4)企業規模(屬中小企業者優先)(10%)。
(四)建立二次物料產品碳足跡輔導📌
- 輔導對象:依法辦理工廠登記之中小企業(資本額在1億元以下或員工數未滿200人),且3年內未曾接受政府資源提供同類型輔導,並符合下列身分者:
(1)具收受工業廢棄物再利用資格者。
(2)具生產資源化產品之公民營廢棄物處理機構。
(3)具生產資源化產品之共同處理廢棄物處理機構。
- 輔導內容:依國際標準(ISO 14067:2018)盤查二次物料產品原料階段與製造階段(即B2B搖籃到大門)之溫室氣體排放量,並提供產品碳足跡盤查報告書。
- 輔導流程:教育訓練➭輔導計算及建立產品碳足跡➭提供產品碳足跡盤查報告書
- 名額限制:7廠。
- 遴選原則:申請期限內報名廠商超過額定家數時,將依下列原則及權重遴選輔導廠商:
(1)與國際供應鏈廠商高度關聯者(45%)。
(2)曾執行組織溫室氣體盤查者(30%)。
(3)年產銷二次物料數量大者(25%)。
(五)低碳轉型輔導📌
- 輔導對象:依法辦理工廠登記之中小企業(資本額在1億元以下或員工數未滿200人),且3年內未曾接受政府資源提供同類型輔導,並符合下列身分者:
(1)具收受工業廢棄物再利用資格者。
(2)具生產資源化產品之公民營廢棄物處理機構。
(3)具生產資源化產品之共同處理廢棄物處理機構。
- 輔導內容:鑑別可導入循環經濟措施或低碳技術之空間,並提供低碳轉型建議報告書(含低碳轉型建議方案及潛在減碳效益評估)。
- 輔導流程:蒐集廠商運作資料➭專家訪廠鑑別循環經濟或低碳技術潛力及方案➭提供低碳轉型建議報告書
- 名額限制:2廠。
- 遴選原則:申請期限內報名廠商超過額定家數時,將依下列原則及權重遴選輔導廠商:
(1)碳排放資料完整性(40%)。
(2)導入低碳轉型措施需求性(30%)。
(3)低碳轉型潛力(30%)。
三、申請方式
(一)申請方式:
- 符合輔導對象資格者,填妥「輔導申請表」(廢棄資源再利用或高值化應用、導入循環經濟指引或國際標準)輔導申請表如附件一;二次物料應用申請表如附件二;建立二次物料產品碳足跡、低碳轉型輔導申請表如附件三;及「個人資料同意書」(附件四),於申請期限內傳真至(02)2910-7804,或E-mail至執行單位收件窗口提出申請。
- 執行單位將於收件後主動聯繫通知,並依遴選方式辦理廠商遴選(申請廠數超過名額限制)或核備(申請廠數未超過名額限制)後展開輔導作業。
(二)申請期限:本計畫各項輔導受理申請至115年4月30日止。如屆期未額滿,將另行公告延長申請期限。
(三)申請輔導費用:免費(輔導內容皆不含第三方查證)。
四、執行單位服務及收件窗口
(一)廢棄資源再利用或高值化應用輔導/導入循環經濟指引或國際標準輔導:
聯絡窗口:賴工程師
E-mail:chuck@tgpf.org.tw
電話:(02)2910-6067分機519
(二)建立二次物料產品碳足跡輔導:
聯絡窗口:余專案經理
E-mail:kungyung@tgpf.org.tw
電話:(02)2910-6067分機776
(三)二次物料應用輔導/低碳轉型輔導:
聯絡窗口:卓專案經理
E-mail:tachuncho@tgpf.org.tw
電話:(02)2910-6067分機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