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英國長式查核報告讓企業揭露更多風險資訊
英國FRC最近的報告指出,長式查核報告讓投資人能夠取得關於投資企業的更多資訊並提升瞭解程度。FRC在提高英國公司治理守則要求的同時,也對會計年度開始於2012年10月1日或以後的公司導入了新的報告要求,內容包括審計委員會要提出更詳細的年度報告。
英國FRC長式查核報告係參考美國非通用會計準則及替代性績效衡量指標,並引進並擴大審計委員會或稽核員對報告的要求,期透過突顯企業盈利的範圍,使投資者加倍關注,尤其是對投資者具有顯著差異性的報告。
長式查核報告中除了上市財務報表外,亦涵蓋「需溝通事項」、「重大風險評估」、「重大缺失或違規」、「風險應對摘要」等,均為報告重點審核事項。根據英國FRC的調查,在實施長式查核報告的第二年,會計師持續發展出高品質、容易理解的報告,並提出架構清晰,能指出關鍵資訊並經常創新地運用圖表及色彩的報告,獲得更多投資人的關注。
英國特許公認會計師公會(The Association of Chartered Certified Accountants, ACCA)指出,為滿足投資人對接收足夠資訊來做出投資決策的期望,近年來會計師已淘汰過去專業用語與風險描述,讓長式查核報告中除了傳統財務資訊外,更增加財務與非財務資訊的連結性,同時在描述審計工作範圍及決定重大性風險的方法上持續改善。
此外,英國FRC今年3月亦呼應,企業應提醒投資者財務報告內容中已發生的變化,並鼓勵投資者與企業互動,投資者可針對報告不符預期之處,提供企業一些訊息或建議,強化相互議和內容。
FRC的執行長Stephen Haddrill表示,企業年度長式查核報告應儘量避免制式化,要著重於呈現出明確且扼要的實質資訊,並特別強調採用英國企業管治守則(UK Corporate Governance Code)的企業,對於報告內容的風險、內部管控及競爭力應再加強說明。其中又以競爭力評估報告最為關鍵,由於涵蓋期程較長,通常超過12個月,公司應精選關鍵的影響期間並加以解釋,同時也督促投資者主動查詢已被列為主要風險的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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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式查核報告還需要進一步強化的領域應包含會計師對不實表達風險之評註、對重大性議題或跨時風險評估改變之解釋。近年來,整合型報告書(IR)興起,企業可將英國長式查核報告及IIRC國際整合報告書框架,做為推動自身IR專案的參考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