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公司法CSR條款促使化工業更加落實企業社會責任
2015.05.20
2013年印度通過新的公司營運法案(Company Act,公司法),企業淨值超過237億台幣,或是淨利超過2.37億台幣的企業,每年須提撥2%的獲利至社會公益活動。在公司法的規定下,企業社會責任已經引入使印度企業,使企業更加在乎利害關係人的意見,並積極參與公益活動以回饋社會。
從公司法的角度來看,企業社會責任的要求僅基於「遵守或解釋」原則,尚未強制性要求。然而,印度企業事務部(Ministry of Corporate Affairs, MCA)正準備建立監督機制,近日高級委員會提出監管企業CSR活動的建議措施,旨在用於專業機構評估CSR執行成效及合規情形,期掌握CSR條款的執行情形,並觀察MCA目前努力方向的正確性。
化工係印度將快速成長的產業,身為被貼上高污染標籤的產業之一,印度化學品理事會(Indian Chemical Council, ICC)副總裁認為,化工相關企業急需一個標準來有效回應利害相關者的關注,確保企業持續成長並維持名譽。因此,MCA監督機制若能規劃於化工產業做為試點,可促使當地化工業從長期目標經濟績效,調整公司在社會福利基金、工作安全環境改善及危害化學物質減量等的CSR努力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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