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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聯邦院通過世界第一個企業責任法(The Company Bill 2012)

2013.10.01

印度聯邦院 (Rajya Sabha) 於今年8月通過「新公司法案或企業責任法(The New Company Bill)」。此法案將強制規定大型企業每年必須提撥過去3年平均淨利(average net profit)2%的款項,進行企業社會責任相關活動與用途。

 

印度政府通過的新公司法案(The New Company Bill 2012),將是全世界第一個且具有法律效力的企業責任法案。

 

新公司法案的成立,旨在加強企業監管的能力,並且新增條文以供企業與審查單位加強管理制度,可確保一個國家均衡與永續發展。

 

新公司法案重點項目如下:

 

參加企業資格以利潤為指標。若企業在過去任何一個會計年度,有5,000萬盧比(約新台幣3,200萬  元)或以上的資產淨額;或是一億盧比(約新台幣6,400萬元)或以上的營業額;或是5,000萬盧比或以上的淨利者企業,必須強制參與此法案。

 

符合以上資格者,企業每年應提撥過去3年平均淨利(average net profit) 2%的款項,進行企業社會責任相關活動與用途。

 

企業社會責任的範疇包含但不限於以下活動:消弭貧窮、教育推廣、促進性別平等與女性賦權、降低孩童夭折率與增進婦女健康、對抗人類免疫缺乏症候群與其他傳染疾病如瘧疾、促進環境永續發展、加強職業技能訓練、創辦社會型企業與贊助任何有關全民健康的基金等。

 

企業內部將成立稽查委員會,審查委員規定每5年必須增加一名新的委員且任何一個委員不得超過2任(一任5年);委員也不能同時擔任超過20家企業的委員。每年稽查委員會針對上述活動稽查,倘若企業被發現違反法案或規定,將會祭出懲罰。

 

企業必須揭露主管與員工之間的薪資;如果企業倒閉,企業必須支付員工2年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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