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綠色金融發展回顧與展望】
2015.05.20
前言
綠色金融的目的,是讓金融資源重新配置,達到環境、社會與經濟等三個面向的永續發展。其內容包括金融單位放款或投資時,考慮資金需求者之商業行為所造成之生態保育、能資源使用等環境影響,近年更擴大至政府透過監管機制、法規或標準,以上位政策,導入綠色金融概念。
隨著已開發或開發中國家皆積極發展綠色債券及永續投資等,綠色金融儼然成為全球推動永續發展的重點之一,其中,作為全球第二大經濟體的中國,期望透過綠色金融之推動,解決環境問題,並解決中國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矛盾。本文將先研析目前中國綠色金融之發展,並透過各國推動經驗,說明未來中國綠色金融發展方向。
中國目前綠色金融發展
中國綠色金融之推動,主要是受到政府政策與規範影響,相關金融商品簡介如下:
‧綠色貸款:早自2007年,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與環保局曾共同發布「關於落實環境保護政策法規防範信貸風險的意見」,指出銀行應依據國家環保法規審核貸款,並限制對兩高一資(高耗能、高污染、資源性)的貸款;2012年銀監會發布「綠色信貸指引」,以鼓勵金融機構增加對綠色、低碳、循環經濟的支援,並引導金融單位重視對兩高一資類型產業之環境與社會風險管理。
‧綠色融資:2008年環保局與證監會發布「加強上市公司環境保護監督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要求從資本市場獲得資金之高污染、高耗能企業,需先接受環保核查。
‧環境污染責任保險:係基於環境污染賠償責任的一種保險,以確保企業發生環保事故對第三者造成損害予以賠償。於2008年中國先於江蘇、湖北、湖南、重慶和深圳等地試行;2013 年環保部與保監會聯合發布「關於開展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規範牽涉重金屬、石油、化工等高環境風險企業採取強制責任保險,目前超過 2,000 家企業已購相關買保險,總投保金額約200億元人民幣。
‧碳交易:中國於2011年展開碳交易試行,目前為僅次於歐盟的全球第二大碳交易市場。金融機構可藉此開發新的金融模式,例如用碳排放配額作為質押貸款。
中國發展綠色金融的困難
中國的綠色金融政策,確實讓部分的金融資源轉移至環保新興產業,然這些資金使用者以國營企業為多,實施的類型與範圍受到侷限。
原因包括,環保法規及金融監管不周、環保查核或罰款執行力不足,及缺乏綠色金融財稅激勵機制,以致高污染、能資源密集產業仍對金融機構具吸引力;缺乏完善監測、報告與審查等機制,像是企業所承受之環境與社會風險資訊缺乏一致性、可比較性;此外,金融界缺少環保相關專業人才,如金融機構環境污染責任險評估人力不足等,也是推展綠色金融待解決的課題之一。
國際綠色金融趨勢與經驗
根據新氣候經濟組織(New Climate Economy)預測,為保持全球氣候均溫上升不超過攝氏2度,未來在節能與清潔能源需投資超過13兆美元,但現有的金融體系並無法支持如此龐大的資金需求,故透過建立永續經濟體系,促進大規模資產配置轉移,已成為全球共識。
至今全球綠色金融發展,主要可分為以下幾種類型:
‧揭露永續性影響:歐盟、南非與美國等國家皆規範了企業揭露環境、社會風險或績效的要求。
‧永續投資:投資機構將不符合永續發展理念的企業排除在投資組合外,如南非養老金監管單位考量資金對環境、社會與治理的影響,審慎投資;法國呼籲投資機構將其資產組合的10%投入至氣候友善方面。
‧設定綠色貸款目標:如印度儲備銀行設定綠色產業貸款目標;孟加拉銀行要求金融機構至少有5%的貸款應用於綠色金融。
‧評估保險業所承受之環境風險:美國與英國透過壓力測試,評估保險業在氣候變遷所面臨風險;聯合國則發布永續保險原則,提供應對環境、社會與治理之風險與機會,迄今已經被全球15%的保險公司採用。
‧開發綠色債券標準:2011年氣候債券倡議組織(Climate Bonds Intiative)發布氣候債券標準(Climate Bonds Standard),定義了太陽能、風能、綠建築、水資源等綠色投資組合的標準與指標;國際資本市場協會(International Capital Market Association)之綠色債券原則(Green Bond Principles)則是提供釐清資金流向、評估環境與投資效益等指導原則。
‧發行綠色債券:綠色債券最初由世界銀行推動,已帶動越來越多機構發行。如德國開發復興銀行(KfW)發行15億歐元的綠色債券,專用於可再生能源融資;法國電力公司蘇伊士環能集團(GDF Suez)發行總值34億美元的綠色債券,用以資助風力/水力電廠等再生能源計畫,及節能相關計畫。
永續金融體系之建構
分析國際推動綠色金融經驗可知,要完善綠色金融體系需要環保相關部會、央行與金融監管單位等多部會整合與交流,訂定一致的目標與政策,及建立干預與監管等配套機制。
根據聯合國環境規劃署提供之永續金融體系設計報告(Inquiry into the Design of a Sustainable Financial)指出建構永續金融體系四個重點如下:
‧應把永續發展納入金融風險管理的核心,並透過壓力測試,促使金融機構預測氣候、污染、能資源缺乏等環境因素所帶來的風險。
‧透過法規提升投資鏈上永續議題相關資訊透明度,並藉由專業訓練,培訓金融體系永續評估之專業。
‧完善綠色債券市場,促進新的投資者加入綠色債券市場,相關方法包括訂定統一的綠色債券標準、稅收激勵政策、把環境風險納入對機構信用評級等。
‧透過央行貨幣政策影響資金分配,例如央行可對特定行業設定最低貸款額度(如印度儲備銀行的優先行業貸款指導)。
中國未來的綠色金融行動規劃
為改善中國綠色金融實施類型與範圍受限的瓶頸,國際可持續發展研究院(International Institute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IISD)與中國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提出綠色金融建議行動如下:
‧加強投資機構企業社會責任:透過修改商業銀行法、證券法與保險法等金融相關法律,納入永續元素考量。
‧加強政府部會間及政府與民間機構合作:發展綠色金融涉及眾多部會,包括財稅部門、環保部門、金融機構及非政府組織等,故需建立跨部門協調機制,確保綠色金融政策的一致性。此外,需建立資訊流通平台,讓環保技術、法規/標準、企業違法及環境資訊等訊息有效傳遞。
‧完善第三方公正評估機制:因綠色金融評估需進行環境、經濟等面向之整合性考量,評估方式較為複雜,需要專業技術與知識,故需培育綠色金融專業人員,完善綠色金融評估機制。
‧激勵或約束金融機構:訂定貨幣、銀行監管、證券市場監管、保險監管及稅制等國家級綠色金融架構與政策,鼓勵金融機構提供資金給對環境友善企業,或約束對污染性企業之投資。
綠色金融政策將牽動產業發展
由於各國的綠色金融政策將影響金融資源的分配,預期將進一步左右產業的發展;像是設定綠色產業貸款金額,對高污染、高耗能、資源性等產業放款審查與限制等規定,以及提升金融機構對環境風險的意識等措施,除了可帶動綠色新興技術的發展,並會對環保體質較差企業營運帶來壓力,進而淘汰這類型企業。故綠色金融之推動,亦是帶領產業朝高質化、低碳化轉型的重要政策工具之一。
產業應著手了解綠色金融政策的影響
有鑑於未來綠色金融的趨勢,影響層面將擴及企業營運管理與財務面向,建議企業及早了解國內外綠色金融政策對企業營運的影響,採取相對應的行動,如完整揭露環境資訊、導入清潔生產製程技術等,並將之整合至既有環境管理運作中。
公部門應著手訂定綠色金融的上位政策
國內目前綠色金融的措施尚未統合,建議相關公部門可參考本文所提及之合作方式,或國際組織之規範/標準,訂定綠色金融的上位政策,並透過檢視石化燃料與污染物價格對綠色金融發展的影響,規劃促進綠色金融發展的經濟誘因,建立國內永續金融體系,以提升整體節能減排成效及帶動綠色創新技術及產業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