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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國家採納國際海事組織的船舶溫室氣體減量戰略

2023.10.12 全球
國際海事組織(International Marintime Organization, IMO)召開的海洋環境保護委員會第80屆會議(MEPC 80)於7月7日閉幕,氣候脆弱的太平洋島國和依賴貿易的新興經濟體在倫敦會談上達成妥協,各國政府同意採納2023年IMO降低船舶溫室氣體排放戰略(2023 IMO Strategy on Reduction of GHG Emissions from Ships),將減少國際航線的溫室氣體排放視為緊急事項,並訂定戰略目標:
      1. 加嚴船舶的能源效率要求並加以審查,提高新船舶的能源效率,降低船舶碳排放強度。
      2. 與2008年相比,到2030年,國際航線船舶平均每項運輸工作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至少減少20%;到2040年國際航線每年溫室氣體排放總量至少減少70%;目標在2050年前後(by or around)實現溫室氣體淨零排放。
      3. 2030年前國際航線船舶所使用的能源占比,須至少有5%來自零(或接近零)溫室氣體排放的技術或燃料。
減排目標和指標性查核點應遵循IMO製定的《海運燃料全生命週期溫室氣體強度準則》(Guidelines on Life Cycle GHG Intensity of Marine Fuels,LCA指南),船舶使用能源的溫室氣體範疇將涵蓋燃料自開採、產製到最終使用(Well to Wake)的概念,總體目標是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將排放量控制在國際航線能源系統範圍內,防止轉移到其他部門。

IMO降低船舶溫室氣體排放目標
▲2023年IMO降低船舶溫室氣體排放目標(減排目標將以溫室氣體全生命週期評估)
圖片來源:財團法人驗船中心(https://tinyurl.com/ynw72xyq)

除設立新的戰略目標,本次會議還針對中長期的配套措施進行討論。會員國初步同意,技術性措施(technical measure)方面,將階段性加嚴國際航線船舶的全生命週期溫室氣體排放標準;而在經濟措施方面,則將提出海上溫室氣體排放的定價制度,惟後者仍尚未有共識是否普徵排放稅,預計將在下個工作會議階段繼續審查經濟措施提案。

其他相關連結:財團法人驗船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