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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制定更嚴格的甲烷減量規則

2023.07.21 歐盟
歐洲議會以499票贊成比73票反對通過了一項旨在減少甲烷排放的立法,該立法由歐盟執委會於202112月提出,僅適用於能源部門,該部門約占歐盟甲烷排放量的五分之一,包含石油、化石天然氣、煤碳、生物甲烷等行業。
畜牧業、化石燃料生產與運輸、煤碳開採和垃圾填埋場等活動排放的甲烷是一種極強的溫室氣體,升溫能力是二氧化碳的80倍,同時,鑑於甲烷在大氣中的壽命比二氧化碳短(10-12年,而二氧化碳為50-100年),迅速減少甲烷排放被視為可減緩全球升溫的有效行動之一。

法規內容包含:
  1. 更嚴格的排放監測規則,以及更嚴格的洩漏檢測和修復(LDAR)要求,以解決洩漏化石燃料的基礎設施問題,有運輸管道的化石燃料基礎設施公司將被要求每兩個月檢查一次洩漏。
  2. 2025年禁止從排水站排放和燃燒甲烷,2027年禁止從通風井排放和燃燒甲烷。
  3. 議會還要求委員會提出一個框架,以確保出口國必須遵守類似的規則,包括要求煤碳、石油和天然氣進口商證明其進口化石能源符合法規要求,對來自具有類似規則的國家/地區的進口給予豁免。

歐盟也是2021年全球甲烷承諾(Global Methane Pledge)的創始簽署方,該承諾希望相比2020年,2030年能將全球甲烷排放量減少30%。目前歐盟是處於落後狀態,該法案將是歐盟的第一部立法,而加拿大、美國和奈及利亞等國家已經制定了框架。例如,全球甲烷承諾的另一發起國美國,位於美國的公司將從明年開始為超量的甲烷排放買單。
與農業(占歐盟甲烷排放的一半以上)或廢棄物(約占四分之一)相比,以能源部門為目標相對更容易。歐盟嘗試在修改工業排放指令時解決農業甲烷這一敏感問題,然而,該指令已經遭到歐盟各國政府和農業委員會立法者的強烈反對。

條文內容摘錄:
    1. 該條例適用於:   
  1. 石油和化石燃料上游勘探、生產,化石燃料採集和加工;
  2. 使用化石和/或再生(生物或合成)甲烷的氣體傳輸、分配、地下儲存和液化氣(LNG)終端產業;
  3. 地下和地面煤礦,關閉和廢棄的地下煤礦。
    1. 石油和天然氣行業應向主管當局提交報告,報告內容包含

  1. 排放源類型和位置;
  2. 每個詳細的、單獨的、排放源類型的數據;
  3. 測量甲烷排放量的量化方法的詳細訊息;
  4. 經營資產的所有甲烷排放量;
  5. 非經營資產的所有權份額和甲烷排放量乘以所有權份額;
  6. 對非經營資產具有經營控制權的實體名單。
    1. 石油和天然氣行業營運商應向主管部門提交洩漏檢測和維修計劃,根據本條例的要求進行詳細調查說明。   
    2. 營運商應根據第1款中提到的洩漏檢測和維修計畫,對其負責的所有部分進行檢驗。此後,應每三個月重複一次洩漏檢測和維修調查。
Energy Monitor
圖片來源:Energy Mon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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