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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就永續報告標準草案進行磋商

2022.06.30 歐盟
  • 20226月,歐盟已就企業永續報導指令(Corporate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Directive, CSRD)達成臨時協議。根據提案,第一批公司將需要在2024年年底實施永續發展報告標準(EU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Standards, ESRS),其他公司則分階段跟進。5月時歐洲財務報告諮詢小組(European Financial Reporting Advisory Group, EFRAG)發布13ESRSs草案,將適用於歐盟大部分上市、大型公司以及在歐盟獲利的外國公司或集團。
  • 目前有義務在非財務報告指令(Non-Financial Reporting Directive, NFRD報告的為擁有500人以上的大型公共利益公司需在202411日起開始執行即在2025年發布的報告中。其它大型實體於2025年起小型和非複雜的組織、專屬保險公司以及特定上市的中小型企業SMEs則於2026年起後者亦可選擇退出、直到2028年。此外,202811日起,在歐盟產生超過 1.5 億歐元淨收入的外國公司或集團將被納入 CSRD
  • 13ESRSs提案包括:
    • 一項關於永續報告一般原則的標準
    • 一項關於首要揭露要求的標準
    • 以及著重於11ESG主題的特定揭露要求
根據提案,公司將需要發布個別永續聲明作為管理報告之一,草案中永續性聲明如下:
揭露主題草案針對以下子主題發布:
  1. 環境議題:

  • 氣候變遷
  • 污染
  • 水及海洋資源
  • 生物多樣性與生態系
  • 資源利用與循環經濟

  1. 社會議題:

  • 公司內部勞動力
  • 價值鏈上的工人
  • 受影響的社區
  • 消費者與終端使用者

  1. 治理議題:

  • 治理、風險管理與內部控制
  • 商業行為
所有主題揭露領域
  • 策略與商業模型、治理與組織、及影響、風險與機會
  • 施行措施包含政策、目標、行動與行動計畫、以及資源分配
  • 績效衡量
編制永續報告的概要指南
  • 資訊品質的特性,例如相關性、忠實表現、可比較性、可驗證性與可理解性。
  • 雙重重大性概念,包含編制永續報告中影響重大性與財務重大性兩個概念。此概念與編制財務報表時的(財務)重大性定義不同。
  • 報告邊界與對上下游價值鏈的考慮、以及拆解的程度。
  • 用於報告永續性議題的時間範圍(例如短、中、長期)
第二套關於特定行業、中小企業、以及被納入CSRD的外國公司的標準將在2024630日前發布。
  • 藉由採用雙重重大性原則,相較於IFRS永續揭露標準與美國SECESRSs草案考慮到更廣泛的利益相關者,旨在實現公共政策目標以及滿足資本市場的需求。
  • EFRAG已發佈ESRSs國際永續準則委員會(ISSB)董事會提案的比較版本,並承諾未來將加入ISSB董事會工作小組推動全球統一標準。然而,短期間公司可能需要同時處理三套永續報告標準。
  • ESRSs提案與其他標準主要差別為:列出關於ESG主題較詳細揭露要求、更具規範性、且藉由涵蓋更廣泛利益相關者來實現歐盟政策目標。
  • 因應ESRSs發展,企業應開始思考其對內部控制流程與系統的影響、確保永續資訊與財務資訊相等、且可在合理保證下審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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