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歐盟修訂REACH法規-常用消費品含鉛量限制將於2016年6月起實施
2015.08.17
歐盟於2015年4月於官方公報中公布REACH法規修訂案(2015/628),新修訂法規將限制鉛於多種民生消費品之含量限制。
根據瑞典向歐洲化學物質管理署提交之分析文件指出,許多民生消費品可能存在鉛或含鉛化合物,然而使用者反覆接觸含鉛物質,將對神經行為與神經發育造成影響。
以往含鉛物質管制多以電子電機產品為主,然而以服飾與時裝配件為例,服飾鈕扣、拉鍊、飾品等金屬物件可能為含鉛物質之合金製造,且部分紡織品或聚合物材料之染料亦可能含有鉛物質。
新REACH法令修訂,即以民生消費品為主要管制產品,要求民生消費品或消費者可能接觸之零件的含鉛量,以產品重量計算需小於0.05%,否則不可投入市場,受管制之民生消費品包含服飾、鞋子、時裝配件、室內裝飾品、玩具、運動用品、鑰匙、門鎖、樂器、攜帶式碳鋅電池等。此限令將適用於2016年6月1日後投入市場之產品。
此外,該法令亦訂定排外條款,受法規限制之產品或可接觸之零件,若能證明鉛釋出率每小時不超過0.05 μg/cm2,或具有表面塗料之物品,能確保該物品於正常使用情況下,可使用至少2年以上,且鉛釋出率不超過前述標準值,則可排外。
詳細REACH法規修訂內容,請參考下列網址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qid=1429923823022&uri=OJ:JOL_2015_104_R_0003
影響分析:
提供歐盟REACH法令修訂資訊,供我國相關單位與企業參考
結論/建議:
新REACH修訂法令規範民生消費品於含鉛物質之使用,從鑰匙、服飾至兒童玩具等,以及RoHS法令於電子電機產品之鉛濃度規範限量,顯示鉛之使用將漸為市場淘汰,我國相關產業宜積極尋找合適之替代物質與方案,以因應全球於鉛禁用之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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