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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包裝與包裝廢棄物法規》(PPWR)正式生效

2026.09.23 全球
歐盟《包裝與包裝廢棄物法規》(Packaging and Packaging Waste Regulation, PPWR)於2026年8月正式生效,取代1994年相關指令,以建立更明確的規範,減少包裝廢棄物及推動循環經濟。2023年歐盟產生近8,000萬噸包裝廢棄物,若不採取措施,預計2030年總量將增加19%,其中塑膠包裝廢棄物更可能增加46%。新法規的核心轉變,是將責任由過去偏重廢棄物處理、回收基礎設施及消費者行為,進一步前移至包裝設計、規格制定、採購及上市等上游環節。

其中一項重要措施是限制食品包裝中的全氟及多氟烷基物質(PFAS),超過規定限值的包裝將不得在歐盟市場銷售,以降低人體暴露及化學物質在廢棄物流中的累積風險。同時,製造商與進口商須確認包裝符合規定、提出歐盟符合性聲明,並保存相關技術文件5至10年;供應商則需提供相關技術資料,協助證明合規。品牌商、進口商、經銷商、零售商等將包裝產品引進歐盟市場的企業也可能需承擔相應責任。生產者需負擔包裝廢棄物收集、分類及回收成本,環境表現較佳的設計則可享有較低回收費用。

PPWR將持續分階段推動至2040年,對全球企業及向歐盟出口包裝產品的業者而言,包裝設計與供應鏈管理將因此面臨長期調整:
1.    2027年起,消費者可攜帶自有容器購買外帶食品。
2.    2028年將導入包裝統一標示,以及要求部分商品包裝符合堆肥標準,並限制銷售包裝的空間使用。
3.    2030年起,包裝空隙部分(填充材)最高上限為50%的空間,並禁用部分一次性塑膠,塑膠包裝也須符合最低再生材料含量及重複使用目標。
4.    2038年起,只有具最高可回收等級A或B的包裝可在歐盟銷售。
5.    至2040年,各國人均包裝廢棄物量須較2018年減少15%,並達成更嚴格的再生材料使用要求。
 
關鍵字:歐盟包裝與包裝廢棄物規章(PPWR)綠色包裝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