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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4.21公告)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核發製造業者製程使用氫氟碳化物作為原料用途審核量證明文件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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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產業發展署「核發製造業者製程使用氫氟碳化物作為原料用途審核量證明文件作業要點」已於114年4月21日正式公告

◆申請人應於前一年度五月一日至六月底前向產發署申請該年度審核量(即中華民國116年度審核量需於中華民國115年申請),請留意並依據作業內容辦理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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