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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資訊

::: 造林ESG、養自然碳匯 國產署公告首批國有非公用土地標租作造林使用
觀看人數: 19  發佈日期: 2025-12-22

2025-12-22 20:35 經濟日報/ 記者邱琮皓/台北即時報導

為響應政府2050淨零轉型政策及活化閒置國有非公用土地,財政部國產署22日表示,預計在26日公告花蓮縣光復鄉、台中市清水區、台南市新化區等三案閒置國有農業用地,作為標租與具林業專業之公司法人執行造林及相關經營工作,預計2026年2月24日開標,這也是首度國有非公用土地標租作造林使用。

 

國產署去年首度於國有土地引進自然碳匯產業,在宜蘭縣三星鄉及台東縣池上鄉共2處國有土地,與中興大學合作,其中宜蘭三星土地由華新麗華(1605)與華邦電(2344)合資的華寶保種育種公司得標,台東池上土地則由森崴能源(6806)得標。

 

參考過去業者意見,國產署「包裹式」盤點土地,整合花蓮縣光復鄉3宗,面積合計25.32公頃,訂約權利金底價75萬9千元;臺中市清水區等8宗,面積合計20.04公頃,訂約權利金底價60萬1千元;臺南市新化區1宗,面積合計29.60公頃,訂約權利金底價88萬8千元共3處閒置國有農業用地,標租與具林業專業之公司法人執行造林及相關經營工作。

 

國產署官員解釋,這次與前次較大的不同,就是主要由國產署首度自己進行,以包裹式整合同區域用地,更重要的是,這次沒有限制承租人一定要申請碳權,如果是一般企業想要進行認養林木、種樹等ESG活動也很適合。

 

國產署表示,各分署已整合同一直轄市、縣市每宗0.5公頃以上現況非成林之國有閒置農業用地辦理公告列標,只要是國內公司,公司營業登記項目有「造林業」且無停業登記情形,得參加投標,但不允許共同投標,並以訂約權利金競標(底價每公頃新臺幣3萬元計算)),年租金則以申報地價總額1%計收。租賃期限10年,承租人得申請換約續租3次,租期最長可達40年,惟承租人不繼續使用時,應申請終止租約返還土地,不得轉讓租賃權。

 

國產署進一步表示,得標廠商應自起租日起算2年內開始苗木種植作業,並得視其經營需要,向標租機關申請發給國有非公用土地提供申請自願減量專案意向書後,向環境部提出自願減量專案,取得減量額度,依租約約定之分收比例10%分配減量額度予國產署。相關招標資訊屆時將揭露於該署便民服務業務網「招標資訊/國有非公用財產招標資訊」項下之「標租土地作造林使用資訊」,歡迎有意投標之造林業者上網下載招標文件,踴躍參與投標,並溫馨提醒投標前應先行參閱投標須知,檢齊相關投標應備文件,以免形成無效標。

 

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241/9219744?from=searchresult